隐私保护政策
引言
胥瓷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本政策适用于我们通过胥瓷智库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向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以及您在访问、使用本网站时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事项。
请您在使用本网站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如您不同意本政策的内容,请停止使用本网站及我们通过本网站提供的相关服务。
一、定义
1.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2. 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3. 个人信息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4. 我们/本公司:指胥瓷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就本网站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由胥瓷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外承担责任。
5. 本网站:指我们运营的胥瓷智库官方网站及其子域名下的相关页面。
二、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一)业务咨询
1. 收集场景:当您通过本网站页面上的”免费咨询”“方案咨询”“产品试用”等表单提交信息时。
2. 收集的信息种类:您的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名称、意向业务类别、您填写的业务需求描述,以及您提交时所处的页面来源信息。
3. 处理目的:与您取得联系、了解您的业务需求、向您介绍相关的解决方案与服务、跟进合作事宜、维护业务记录。
4. 处理方式:通过本网站的咨询表单接口接收,存储于我们的业务系统,由经授权的业务人员查阅与跟进。
5. 法律依据:您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如您与我们已就具体业务开展磋商或者已订立合同,则同时基于订立、履行合同所必需。
6. 保存期限:自我们最后一次与您联系之日起 24 个月。超出该期限的,我们将予以删除或者作匿名化处理。
7. 特别说明:您提交的手机号码属于您主动提供的联系方式。我们不会将其用于本项处理目的以外的用途,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出售。
(二)招聘与校企合作
1. 收集场景:当您通过本网站”加入我们”等栏目投递简历、发送应聘材料,或者通过校企合作渠道与我们联系时。
2. 收集的信息种类:您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教育背景、工作经历、项目经历、求职意向,以及您的简历或应聘材料中载明的其他信息。
3. 处理目的:招聘筛选、面试安排、录用决策、入职办理、人才库储备,以及校企合作事务的联络与跟进。
4. 法律依据:您的同意;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所必需;以及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5. 保存期限:
(1)未被录用且未进入人才库的,自投递之日起 12 个月;
(2)经您同意进入人才库的,自您同意之日起 12 个月,期限届满前我们将再次征询您的意愿;
(3)已录用人员的招聘阶段信息,转入员工人事档案,按照员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管理。
6. 涉及未成年人的特别说明:本网站的校园招聘与实习生招聘面向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如您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勿自行向本网站提交个人信息,确需提交的,应由您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阅读本政策并同意后代为提交。如您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在取得您的监护人同意后提交相关信息。
(三)网站运行与安全保障
1. 收集场景:您访问、浏览本网站时。
2. 收集的信息种类:您的 IP 地址、访问时间、访问页面、访问时长、浏览器类型与版本、操作系统、设备类型、屏幕分辨率、来源链接等日志信息。
3. 处理目的:保障网站正常运行、排查故障、防范网络攻击与恶意访问、进行访问统计与安全审计。
4. 法律依据:为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所必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以及我们的合法利益。
5. 保存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网络日志留存的要求,留存时间不少于6 个月。
(四)Cookie 及同类技术
1. 本网站当前未使用 Cookie。 我们未在本网站设置任何 Cookie,亦未引入任何第三方统计、分析、广告或追踪服务。
2. 本网站使用了下列本地存储技术,用于改善您的浏览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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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技术 |
用途 |
存储内容 |
保存期限 |
是否上传至服务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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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essionStorage(会话存储) |
记录您在案例列表页的筛选条件(地区、类型、页码) |
筛选条件值 |
会话期间,关闭浏览器标签页后自动清除 |
否 |
上述技术不涉及个人信息的对外传输,不用于识别您的身份,亦不用于跨会话追踪。
3.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清除浏览器本地存储的数据。具体操作方式因浏览器而异,通常在浏览器的”设置—隐私与安全”中进行管理。清除后,您在案例列表页的筛选条件将不再保留。
4. 未来启用 Cookie 的安排:如我们未来决定在本网站启用 Cookie 或接入第三方统计、分析、广告服务,我们将事先更新本政策,列明 Cookie 的名称、提供方、类型、用途与保存期限,并在取得您的同意后方可加载非必要的 Cookie。您有权拒绝该等 Cookie,拒绝不影响您使用本网站的基本功能。
5. 如我们未来使用第三方统计分析工具,将按照本政策第三部分的要求对其委托处理活动进行管理,并要求其按照本政策及相关协议处理相关数据。
(五)征得同意的例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取得您的同意:
1. 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自动化决策
我们目前不会利用您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如未来确需使用,我们将依照法律规定向您告知相关情况,并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三、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委托处理
1. 我们可能委托具备相应数据安全能力的服务商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网站的运行维护、数据存储、通知发送、统计分析等必要环节。
2. 我们会在委托处理前与该等服务商签署数据处理协议,明确处理目的、处理期限、处理方式、信息种类、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对其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委托处理关系终止后,我们将要求其删除或者返还个人信息。
3. 当前受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服务商类型及处理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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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商类型 |
委托处理事项 |
涉及信息种类 |
处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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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服务器与网站托管服务商 |
网站运行、数据存储 |
日志信息、表单提交信息 |
中国境内 |
4. 除上述情形外,我们当前未委托其他服务商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未在本网站接入任何第三方统计、分析、广告或追踪服务,亦未使用第三方短信或邮件通知服务。如未来新增委托处理情形,我们将事先更新本政策并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二)共享
1. 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出售您的个人信息。
2. 除下列情形外,我们不会向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1)已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定程序提出的要求;
(3)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为保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履行我们与您签订的合同所必需,且不超出必要范围。
(三)转让
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如因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等原因确需转移的,我们将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履行本政策项下的义务。接收方变更原有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将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四)公开披露
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确需公开披露的,我们将向您告知披露的目的、信息种类,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五)依所在单位指示处理的情形
如您作为某一单位的代表、员工或者授权人员,就业务合作事宜向我们提交了您本人或者他人的个人信息,您应确保已依法取得相应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我们将基于该单位的指示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技术措施
我们采取传输层加密、访问控制、身份鉴别、权限隔离、安全审计与数据备份等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个人信息被未经授权地访问、公开、泄露、篡改、毁损或者丢失。
(二)管理措施
1. 我们制定并实施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2. 我们对接触个人信息的员工实行最小必要授权,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
3. 我们定期对员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培训;
4. 我们要求受托处理方按照本政策及数据处理协议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三)安全事件的处置
如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法律规定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和个人信息主体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我们已采取的处置措施。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的,我们将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四)风险提示
受技术水平与网络环境的限制,我们难以保证信息传输与存储不存在风险。请您在使用本网站时妥善保管您的账号、设备与个人信息,并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与我们联系。
五、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一)存储地点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目前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传输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如未来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履行向您告知并取得单独同意、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申报安全评估或者订立标准合同等法定义务。
(二)保存期限
我们按照本政策第二部分各场景载明的期限保存您的个人信息。超出保存期限的,我们将予以删除或者作匿名化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对保存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保存期限的确定原则
我们基于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以及您的授权范围,确定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
六、您的个人信息权利及行使方式
(一)您享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您对您的个人信息享有下列权利:
1. 知情权、决定权:您有权知悉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情况,并有权限制或者拒绝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
2. 查阅、复制权:您有权查阅、复制我们处理的您的个人信息;
3. 更正、补充权:您发现我们处理的您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有权要求我们更正、补充;
4. 删除权:在法定情形下,您有权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5. 撤回同意权:您有权撤回您此前作出的同意。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您的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6. 可携带权:您有权请求我们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我们将提供转移的途径;
7. 要求解释说明权:您有权要求我们对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8. 逝者个人信息权益: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逝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逝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二)行使方式
您可以通过本政策第十部分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上述请求。为保障安全,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必要的身份验证信息。
(三)响应时限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并核验您的身份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您请求所涉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我们将向您告知延长的理由与期限。
(四)可能无法响应请求的情形
在下列情形下,我们可能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 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者滥用权利的;
6.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者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7. 涉及商业秘密的。
(五)撤回同意的便捷方式
您可以通过本政策第十部分载明的电子邮箱向我们发送撤回同意的通知。撤回同意后,我们将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我们将同时停止向您提供与该同意相关的服务。
七、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
1. 本网站主要面向企业、政府部门与机构客户,不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
2. 如您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勿自行向本网站提交个人信息。确需提交的,应当在您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阅读本政策并同意后,由其代为提交。
3. 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我们按照敏感个人信息的标准进行处理,并依法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4.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在取得您的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本网站并提交相关信息。
5. 如我们发现在未事先取得可证实的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将及时予以删除。
八、本政策不适用的情形
1. 本政策不适用于通过本网站链接访问的第三方网站或者第三方服务。该等第三方网站或服务有其独立的隐私政策,请您在使用前仔细阅读。
2. 本政策不适用于我们通过线下方式(如电话沟通、现场交流、书面往来)获取个人信息的活动。就该等情形,我们将另行向您告知相关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九、本政策的更新
1. 我们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业务调整或者技术升级等原因更新本政策。
2. 本政策更新后,我们将在本网站的相应页面发布更新版本,并标注版本号与更新日期。对于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信息种类等重大变更的,我们将以显著方式提示,并依照法律规定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3. 我们建议您定期查阅本政策,以了解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最新情况。
十、如何联系我们
1. 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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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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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者名称 |
胥瓷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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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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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御窑路20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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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邮箱 |
【postmaster@xcit-consulti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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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2-62899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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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投诉与举报:您对本政策或者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向我们提出。我们将在收到后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
3. 如您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主张权利:
(1)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
(2)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全国统一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 本政策是本网站《胥瓷智库网站法律声明》的组成部分。两者如有不一致,就个人信息处理事项适用本政策。
2. 本政策中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3. 本政策如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